许霆律师:银行证据矛盾
来源:南方都市报时间:04-18
核心提示:昨日,许霆的代理律师北京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郭向东律师向本报表示,在仔细研究重审法院的判决书时,他发现广州商业银行提供的证据中有互相矛盾之处。为此,他将向二审法院申请重新调查取证。
本报讯 (记者 周皓 见习记者 饶智 实习生 胡茜)昨日,许霆的代理律师北京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郭向东律师向本报表示,在仔细研究重审法院的判决书时,他发现广州商业银行提供的证据中有互相矛盾之处。为此,他将向二审法院申请重新调查取证。

郭向东表示,广州中院重审判决中认定,“经审理查明,2006年4月21日17时许,运营商广州某公司对涉案自动柜员机进行系统升级”,同时又有证人证言称:“4月21日17时许,该行放入该自动柜员机20万元人民币”。他认为,以上事实理论上在同一台柜员机上,不可能同时发生。

此外,郭向东认为,广州中院重审判决中认定,1000元以上的取款交易,每取1000元按1元形成交易报文向银行主机报送。而重审判决采纳的证据中,银行主机的取款交易明细记载,许霆每次请求是“1000.00”,“银行主机从哪里得来这一数据?”郭律师称,如果上述交易明细真实,那“次日8时30分,银行发现柜员机扣账余额出现非整数异常”的结论就很可疑。

郭向东,以上事实不清之处,他将向二审法院申请重新调查取证,并要求二审法院重新审查广州市商业银行在本案中提供的全部证据。

郭向东还告诉记者,许霆应判无罪又多了一个新证据,“钱从ATM机器里面出来时,显示屏显示的是‘交易已成功’的字样”,郭向东表示,这说明银行已经将钱通过交易给了许霆,所以许霆并未构成所谓盗窃,“是无罪的。”

而许霆的父亲许彩亮则表示坚持上诉,“我们还是要尽量争取为儿子的无罪释放努力,许霆的这个事件在全国已经成为了一个标杆,现在我们希望的就是政府能给予一个好的政策,或者出台新的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