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湖传说:李庄的最后认罪陈述暗藏玄机

时间:2010-02-09   来源:搜狐博客   分享到:新浪微博人人网开心网腾讯微博更多>>豆瓣网 QQ空间人脉库

核心提示: 2月9日,重庆市一中法院对李庄涉伪证案进行二审宣判,撤销李庄有期徒刑2年6个月的判决,减刑至有期一年6个月。但李庄认为判决没有达到预期,并当庭大曝“诉辩交易”,表示二审认罪有假,恳请16万中国律师为其申诉到底。

博主按语:

因为李庄案不同一般的关注,也引起了社会各界不同一般的兴趣。所以,这几天,江湖上开始盛传关于李庄案的各种传说。其中最有趣的竟然是李庄的最后陈述,有人竟然从中发现了一个天大的秘密:说是李庄的最后陈述已经昭示了案子的最后结局。在我个人看来,这些猜测纯粹是一个传说,不可当真,不必当真,不能当真。因为在中国的传统文化中,只有藏头诗,没有藏头话。再说,李庄也不可能有这个雅兴,更不可能有这个时间。

不过,话说回来,李庄个人的结局尽管值得猜测,也值得猜想,但实际上结局早已注定:既然认罪了,必然会有一个因为认罪而带来的结局。因为认罪不可能是平白无故的,也不可能是无中生有的,更不可能是轻而易举的。天上不会无故掉下一个大馅饼的!

明天,所有关注此案的人就会知道,究竟是馅饼还是陷阱,将一目了然。

天大发现:李庄的最后认罪陈述是藏头文?

太不可思议啦,一二三四五六,藏头文!连起来就是“被比认罪缓刑”?明天李庄被判缓刑?!

李庄的最后认罪陈述   经济观察网 卢飞/文
  
2月3日下午,李庄案二审进入结尾的时候,李庄对法庭再次重申了自己认罪的这一态度,并且就认罪作出两点保证。

李庄称,二审之后,我不会接受任何媒体的采访,我也永远都不翻供。

在庭审的最后五分钟里,李庄做了关于认罪的六点陈述,笔者与李庄原话对照后,现将李庄当庭陈述的原话记录如下:

一、刑事拘留,逮捕,对我的思想冲击很大,在各级领导、各级组织的耐心教育下,我逐渐认识到自己的所作所为,玷污了律师的神圣职责,缺失了一名优秀律师应当具备的道德基础。

二、较其他的民事代理人,刑辩律师更应当政治挂帅,识大体,顾大局,思想上与党中央保持着一致。我今后应当努力学习,提高思想,彻底诀别过去。

三、真的反思,我确确实实没有说过龚刚模被樊奇杭敲诈的事实,而是说龚刚模被黑社会敲诈。龚刚模案不仅没有让我履行一个律师应该有的职责,相反,浪费了司法时间,属于思想不纯,立场不坚。

四、行法定,这是刑法的一项基本原则。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更应当重事实,讲证据,调查研究。不应当盲目冲动、偏听偏信,在一些大是大非的问题面前执迷不悟。

五、慢的思想转变,为此我付出了沉重的代价,也为今后的人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我将从中吸取教训,在未来追求人生的更高境界。

六、法的宗旨是惩罚罪犯,保护人民安全,这一点我将一直牢记在心,这也是一个公民应遵守的基本准则。今后无论怎样,我都会遵照这个宗旨,义无反顾地对社会做出积极贡献。希望二审慎重对待我的上诉。

全文(编辑:dq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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