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突破并践踏了人类共有的道德底线

时间:2010-03-28   来源:王军红京BLOG-新浪博客   分享到:新浪微博人人网开心网腾讯微博更多>>豆瓣网 QQ空间宾至网

核心提示: 2010年3月23日中午,辽宁省辽阳市实验小学东门口,小女孩和同学玩不小心把辽阳市检察院的人民检察官——王妍的车碰掉一块没有小指甲盖儿大小的漆,这个女人和亲属共三人揪住小女孩连踢带打,左右开弓不解气,在110北铁门派出所警察来之前又打一次,大言不惭:“我是学法律的,有本事就告我!”。

题记:2010年3月23日中午,辽宁省辽阳市实验小学东门口,有个小女孩和同学一起玩耍时不小心把一个女人开的辽K-66373轿车碰掉一块油漆,接下去,这个凶狠的车主和她亲属共三人揪住小女孩连踢带打,后,还不解气,在110北铁门派出所警察到来之前又打了小女孩一次。大家拉都拉不开。之后,警察来了,这个悍妇竟然不承认打了人。此女如此嚣张,无法无天,原来她是辽阳市检察院的检察官--王妍。就是这个王妍,众目睽睽之下暴打女孩还大言不惭地说:“我是学法律的,有本事就告我!”

刚刚到辽阳吧看了一下,有不少当地的所谓“上层社会”的人都在替王妍说话。他的丈夫也说,孩子有错在先,他们只是代替家长教育一下而已,并要求放过王妍。我想,对于王妍没什么放过不放过的问题。只要她那些灭绝人伦的行为得到了应有的惩罚,自然也就没人搭理她了。如果这些人以为花两个钱、再利用他们在当地的势力吓唬住那女孩儿和他的父母就算完事了的话。那他们就错了。

王妍打了那女孩儿,可犯的却是众怒,她伤害了所有父母和富有良知的人们的感情,她突破并践踏了人类共有的道德底线。更重要的是,她丧失了一个共产党员所应有的基本素养和一个国家干部所应有的基本品格,而且她触犯了法律。

一个末成年的孩子,在与同学玩耍时不小碰掉了你王妍车上的一小块油漆,你不由分说,揪住小女孩的领口就扇人耳光,作为检察官的你,还好意思说你是学法律的?请问,你看过《民法通则》么,如果看过,对物的损害赔偿有多种方式,可以修复,可以重作,甚至于更换等,但你作为一个成年人,可能还是个孩子的母亲,请问,哪条法律规定你可以将物的损害赔偿"转换成"你对一个孩子的人身侵害?身为检察官的你,有这个权利?!

还有,王妍,你心痛你的爱车是不错,按照上述法律规定,万一小女孩赔不起,不是还有孩子的监护人--她的父母亲么?难道,你真的怕孩子的父母出不起那么多钱来赔你的车?不过不要紧,王妍检察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解释》还规定,对于末成年的在校学生,末尽到监管之责的学校不是也可承担相应的责任么?再说你去法院起诉,远比一般人的更有优势嘛,凭什么你不去诉诸法律,偏要在学校前对一个孩子大打出手呢?

不可以容忍这样一个人留在党内,人民也不会容忍这样一个人继续做他们的公仆,而法律不会容忍这样一个人逍遥法外。为了不让更多的女孩儿再次遭到这样的殴打,王妍必须的到应有的处置。

王妍现在可是国际上名气最大的检察官了。殴打儿童的检察官,尤其是女检察官,尤其是殴打女童的女检察官,从古到今,从中到外,仅此一例。这个例不能开!

当然,王妍打了也就打了,好汉做事好汉当,现场有那么多的人都是目击证人,当警方来现场调查处理时,王妍,你是学法律的,作为一个职业女性,你竟敢在众人面前撒谎,不承认打了人家,连光天化日之下发生的事你都要否定,可以想像一下,你在法庭之上当如何面共和国的法律与犯罪嫌疑人,任何一个像模像样的法律人都不可能在铁的事实面前横加否定众所周知的事实啊,然而你却做到了,连最基本事实都否认,日常生活中,你还能干好你的本职工作?

相关评论:王妍,你的良心何在! 来源:百度贴吧

我也是名国家公务员!我同样愤慨不已!但凡对人,对事有一点顾忌的人都干不出这样事情!不是所有的事情都可以说声对不起就结束了!

悲哀!为何能如此嚣张,为何能如此无所顾忌!是谁给了她这样的猖狂的资本!愤怒不仅仅是一种态度!

刚刚看到还有人恬不知耻的说事情已经过去了,让事情平息下去吧!我想问问你的良心何在!说什么要是打人的是我们的父母,网友们还会不会这么义愤填膺!我想说我的父母干不出如此丧心病狂的事情!

我也是名执法部门的公务员,参加工作也近十年!但我同样唾弃你!警醒吧,希望你能明了自己是多么的愚蠢和浅薄!通过表面完全可以看到本质,你的学历不会高,你进入执法部门也一定不是凭借自己的能力!你有背景,这也是你为之猖狂的资本!看着你那令人作呕的表情,可以想见你平时愚蠢并自以为是的跳梁小丑般的样子,真实悲哀啊!不但是你的也是我们所有人的!

全文(编辑:dq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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