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运会场馆中标方案 海之贝

       去年底中标的“海之贝”方案                当时落选的“春茧”方案

 

    【大旗社会关注】:由“鸟巢”中方总设计师李兴钢设计的“海之贝”,在去年底中标成为第26届世界大学生运动会主要分会场———深圳湾体育中心设计方案。3月30日,深圳湾体育中心建设指挥部突然公布,决定废弃“海之贝”,转而选择此前落选的日本公司设计的“春茧”方案,引起社会强烈关注……【详细】

    设计者李兴钢(“鸟巢”中方总设计师):
  ● 质疑一:是否有干预评审、出尔反尔、崇洋之嫌?
  ● 质疑二:无视招投标条件、程序和结果是否违法?
    我们国家建筑设计招投标领域越演越烈的干预评审、出尔反尔等不正之风、崇洋之风即使在以往给我留下良好印象的深圳也不能幸免;同时,对中国建筑师自主创新、自信自强之路的艰难坎坷和面临令人痛心的不平等竞争更有切身体会。此举不但让我为企业和个人的合法权益受到莫名侵害而担心,更为在这样一个国际性招投标活动中无视招投标条件、程序和结果的做法遗憾,对所可能引起的恶性影响和政府信誉形象蒙受损失而感到担忧。


    深圳湾体育中心建设指挥部回应:
    ● 弃用中标方案“海之贝”是否违法,需要按照法律法规认定。
    ● 不会影响政府公信力,能留下更有“地标”性质的建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深圳湾体育中心建设指挥部愿意依法承担由此所产生的法律责任。


    国务院要求调查:
    相关方面已将此事反映到国务院,国务院要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调查协调处理。31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市场司建设监理处处长逄宗展表示,“正在按国务院的要求办”。对于相关协调处理情况,他表示目前不便透露……【详细】           

    质疑一:两方案同时参选优劣已出,为何临时更改?
    2007年11月18日到12月10日,“海之贝”方案获得专家好评,被评审专家评为三家入围的设计方案之一,先后获得网上公示及现场公示投票第一名。2007年12月11日,在深圳市规划局、南山区各委办局、大运会执行局等共同参加的方案评审汇报中,“海之贝”方案经无记名投票获得第一名。



    质疑二:更改理由不能让人信服,是否存在猫腻?
    “春茧”之前未入选的理由:多数专家认为结构超大、体系不清、制作、施工存在极大风险,特别是造价之昂贵将无法预料和承受。

    现在重新选择的理由:特区内土地紧张,特区的发展寄托在后海片区,市里很重视深圳湾体育中心的建设,希望走精品路线,要求规划高标准。规划部门认为“春茧”方案跟城市结合得更好,有特点、有独到之处,有优势。

    陕西汉中网友:这里肯定有问题:第一、如果日本方案真像那个局长说的那样好,应该选,那么当初为什么选海之贝,不选好的选差的,本身就有问题,不是失职就是受贿;第二、如果日本方案不好,那既然选了李的方案,为什么还要违法改标,这更有被日本公司收买的可能,所以应该查清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质疑三:赔偿的钱由谁来出?(纳税人的钱?国家的钱?)
    南山区政府向媒体通报,经过慎重考虑和研究,深圳湾体育中心建设指挥部决定将中标方案确定为“春茧”,并愿意依法承担由此所产生的法律责任。

    广东网友:赔的钱还不是拿国家的吗?建议查明是怎么回事。
    上海网友:经济赔偿,那钱还不是我们纳税人的钱啊?应是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违法行为!
    深圳网友:现在有些官员口气粗、胃口大,动不动就愿承担经济责任与法律责任,那是慷国家之慨,拿纳税人的钱。请问你有这个权力吗?人民能允许吗?


 

    质疑四:弃用“海之贝”是否违法?

    深圳湾体育中心项目确属招投标项目。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法律视角中的“海之贝”“春茧”之争】

    北京网友:政府部门法盲咋这么多呢?他以为是他家招标啊。
    浙江网友:这是政府采购,要有完整流程和程序,不是你自己家一样,想改就改,都是老百姓的钱,随意更改程序结果是违法的,因为这里面的利益太大。


 

    质疑五:会不会影响政府公信力?

   深圳市规划局回应:弃用中标方案‘海之贝’而选择‘春茧’,不会影响深圳政府的公信力,反而是为深圳负责的考虑,理由是能为深圳留下一个更有“地标”性质的建筑。

    新京报评论员老何:既如此,当初在进行公开招标时,为何不提出异议,偏要等中标结果出来后,甚至中标单位都拿出设计深化方案后,再将落选日本方案拉出来“评比”?如果说要为深圳负责,深圳市规划局怎么在进行公开招标活动时不负责,中标结果都出来了,却“力挽狂澜”要为深圳负责起来了……【详细】

    2007年11月24日、25日,13位国内外知名专家采用打分法确定了获奖方案排名:
    第一名“春茧”(株式会社AXS佐藤综合计画和北京建筑设计研究院联合体)
    第二名为5号设计方案(HOK体育建筑设计公司);
    第三名“海之贝”(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的2号设计方案)。
    2007年11月26日至30日,综合考虑了排名、工期、造价、建设标准等各方面的因素,确定“海之贝”中标,并发出中标通知书……【详细】
● 2000 获第九届全国优秀工程设计银奖(北京兴涛学校)
● 2002 获2002年英国“世界建筑奖”提名(北京兴涛展示接待中心);
● 2003 获2003年“中国建筑艺术奖”(北京兴涛展示接待中心);
● 2004 获颁 第五届中国建筑学会“青年建筑师奖”……【详细】

【2008年北京奥运会主体育场“鸟巢”】
    “鸟巢”是2008年北京奥运会主体育场。由2001年普利茨克奖获得者赫尔佐格、德梅隆与中国建筑师李兴刚等合作完成的巨型体育场设计,形态如同孕育生命的“巢”,它更像一个摇篮,寄托着人类对未来的希望……【详细】


【2008年北京奥运会主体育场“水立方”】
    国家游泳中心的设计方案,是经全球设计竞赛产生的“水的立方”([H2O]3)方案。其中中方设计者:中建国际(深圳)设计顾问有限公司总裁、总建筑师赵小钧、总工程师毛红卫,PTW建筑事务所的两名主设计师为约翰·保林 (John Pauline)与托比·王(Toby Wong)……【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