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车上不给老人让座,车长劝了半天你也不听,有可能会被“拒绝乘坐”,并收到50元罚单哦。这是《郑州市城市公共交通条例(草案)》的一项规定,昨日,该草案在郑州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上,接受了审议。根据草案,乘客不主动让位的,驾驶员、售票员有权进行劝阻和制止。拒不改正的,驾驶员、售票员可以拒绝其乘坐。不履行义务,城市公共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还可以对乘客处以50元罚款。
市民心声
【支持:是该管管那些不自觉的】
听到这条规定,家住代书胡同的市民高先生连连说好。
高先生说:“我每天上下班都要坐公交,一般情况下,有老人孕妇上车,都会有人让位,但经常也会碰到不自觉的,坐在座位上无动于衷。有了这条规定‘撑腰’,郑州公交车上的让座行为会更多。”
在高先生看来,在公交车上让座,体现了市民的素质,也反映出一个城市的文明程度。“虽然让座的乘客很多,但这条规定反映了郑州人给自己提出高标准严要求”。
【反对:掏了钱上车就有权坐到底】
“凭什么?”虽然平时坐公交都会主动给老年人等让座,但听到这条规定,家住聂庄的徐先生还是有点愤愤不平。
他说,主动让座是对市民的道德要求,而一旦作为条例规定,就上升到了法律约束的层面。“一旦上车买了票,就相当于和公交公司订立了合同。公交车有义务把我送到相应的站点,作为车长,他没有权利因为我不让座而单方面解除合同。”他说,“如果有了这样的规定,碰到较真的车长和乘客,只会激化乘客与车长的矛盾,反而帮了车长的倒忙”。点击查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