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界呼吁已久的个税起征点上调问题,已经取得实质性进展。据报道,财政部和国税总局起草的有关上调个人所得税免征额(即通常所说的个税起征点)的方案已经上报国务院。个税调整有可能超越常规程序在年内就出台,方案并不像外界讨论的那样,扣除标准应该不会超过3000元,很可能由现在的2000元提高到2500元。尽管有论者认为,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可能性不大,但是社会各界包括网友们对上述新闻仍抱有很大期望。因为,早一天提高个税免征额,就能间接提高大部分工薪阶层的收入水平,进而唤醒“消费”这驾马车,以提振我国内需。提高个税起征点,每次都引发社会热议,说明此举已被赋予藏富于民的象征意义,不容小觑。
    据称:由财政部和国税总局起草的个税起征点上调方案已上报国务院。方案并不像外界讨论的那样,扣除标准不会超过3000元。同时,消息人士近日透露,“明年财政部将结合推进税制改革,预计将减轻企业和居民税收负担3500亿元。”查看全文>>

【概念诠释】
  个人所得税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个人所得税法,就是有关个人的所得税的法律规定。

【纳税对象】
  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是在中国境内居住有所得的人,以及不在中国境内居住而从中国境内取得所得的个人,包括中国国内公民,在华取得所得的外籍人员和港、澳、台同胞。

【征税内容】
个人所得税分为境内所得和境外所得。主要包括以下11项内容:
  1.工资、薪金所得
  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这就是说,个人取得的所得,只要是与任职、受雇有关,不管其单位的资金开支渠道或以现金、实物、有价证卷等形式支付的,都是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课税对象。
  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3.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4.劳务报酬所得 5.稿酬所得 6.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7.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8.财产租赁所得 9.财产转让所得 10.偶然所得  11.其他所得

【自行纳税申报】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第三十六条和《办法》第二条的规定,凡在中国境内负有个人所得税纳税义务的纳税人,具有以下五种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规定自行向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一)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
  (二)从中国境内两处或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
  (三)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
  (四)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
  (五)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

【适用税率】
  个人所得税根据不同的征税项目,分别规定了三种不同的税率:
  1.工资、薪金所得,适用9级超额累进税率,按月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征税。该税率按个人月工资、薪金应税所得额划分级距,最高一级为45%,最低一级为5%,共9级。2.适用5级超额累进税率。3.比例税率。

【税额计算】
  1.工资、薪金所得部分的个人所得税额=应税所得金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的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税所得金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3.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个人的所得税额=应税所得金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4.劳动报酬所得 5.稿酬的所得 6.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7.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转让所得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一】
  (工资、薪金所得适用)
  级数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1 不超过500元的 5
  2 超过500元至2000元的部分 10
  3 超过2000元至5000元的部分 15
  4 超过5000元至20000元的部分 20
  5 超过20000元至40000元的部分 25
  6 超过4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 30
  7 超过60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35
  8 超过8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 40
  9 超过100000元的部分 45
  (注:本表所称全月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依照本法第六条的规定,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二千元后的余额或者减除附加减除费用后的余额。)
  级数

【个税起征点30年流变】
    个税是在1980年开征的,当时的800元起征点只有极少数的富人才上个税。
    800元起征的标准一直实行了25年,到2005年,这个法律已经造成低收入者都要缴税了,几乎是变成了“恶法”,全国修法的呼声达到了一个顶点,最终,全国人大通过调整方案,确定起征点调至1600元。
   这个标准实行了两年,到2007年1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修改个人所得税法,起征点从2008年3月1日提至2000元。

【个人所得税的重要作用】
1、个人所得税具有重要的财政意义
我国自1980年开始征收个人所得税,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居民个人收入水平的连年提高,我国的个人所得税得到了迅速发展,税收收入基本上呈几何级数增长:1985年突破了1亿元,1993年达到46.82亿元,1994年税制改革后,1995年即达到了145.91亿元,至2003年已达到1417.18亿元。
2、从社会政策观点来看,个人所得税可起到对所得进行再分配的作用
3、从经济政策观点来看,个人所得税是一个重要的经济调节杠杆
4、个人所得税有利于培养全体公民依法纳税意识和法制观念

【我国个人所得税存在问题】
1、税制模式难以体现公平合理
2、税率模式复杂繁琐,最高边际税率过高
3、费用扣除不合理
4、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质量不高
5、税务部门征管信息不畅、征管效率低下
6、纳税观念淡薄,偷逃税严重
新京报:降个税必要全面降税负更重要
    对低收入家庭来说,更应该做的是退税,他们通过消费所交纳的税款,应该予以返还,仅仅通过提高起征点而给予一点好处,是不够的。查看全文>>

东方早报:制度性减负比调高个税起征点更重要
    所以,在提高居民收入的同时进行系统的“制度性减负”才是真正的治本之策,而“制度性减负”的关键又在于推进改革,降低民众的整体“生存成本”。查看全文>>

中国青年报:个税起征点上调个税制度也要改良
    因为个税缴纳有着调节分配公平的立税本旨,所以个税收缴有着天然而内在的公平特质,与个税起征点上调同时,需要做的就是呼应民意。查看全文>>

上海商报:如何刺激消费实为中国式救市关键
    4万亿元投资只是让一部分人吃到了蛋糕,而人人都有蛋糕吃才是凯恩斯主义的精髓。所以,个税起征点提高的问题,应该从快解决、从高征收。查看全文>>

长江日报:个税起征点应避免扩大地域差距
    群体之间的各种利益差异越是相互叠加在一起,群体之间的冲突就会越强烈。如果贫富差距与地域差异、城乡差距叠加在一起,只会进一步激化这种贫富矛盾。查看全文>>
叶檀:提高个税起征点为最终改革赢得时间
    我国目前的个税改革是小步慢进式的渐进式改革,但个人所得税最终需要根本性的制度改革,最重要的是实现两条:第一,按家庭收税,体现公平本义;第二,按年计税,以免让浮动薪酬者吃亏。这两条是行之有效的国际先进经验,兼顾效率与公平,是我国个税改革的最终目标。小步慢走式的改革,目的是为将来的根本改革打下基础,为改革赢得时间,而不是迁就高成本、低效率的征税方式。查看全文>>

吴睿鸫:个税起征点不妨交由各地制定,采用一刀切不合适
    一方面,“一刀切”的征管模式,不仅不能体现税收的公平与公正,也不符合我国的国情。由于全国各地经济发展不太平衡,各地工资水平相差很大,譬如,如果北京、上海、广东等发达省市执行2000元的个税起征点,可能就过低,而在西部云南、贵州、西藏等经济相对落后的地区,执行这个起征额就可能比较合适。查看全文>>

青帝:美国普通工薪阶层的“三险一金”
    美国福利的最重要特点是帮你避税。和健康保险联系在一起的是Flex Spending Account,你估算一下下年保险不包的医药费(co-pay和买不需处方的药),告诉公司直接从你的工资里扣,放在这个免税的医药费帐户。比如我一年放500美元,如果按照我的缴税级别,我要交20%的所得税+养老保险等,那么这个帐户可以给我省100美元的税呢。查看全文>>

无名氏:到底个税起征点该多少才合适?
    现在网上争论的焦点是个税起征点到底多少为好,各种标准、各种声音都有,莫衷一是。我认为,首先要明确征收个税的目的是调节居民收入,而不是为增加国家财政。其次是起征点的计算不能不顾现实。虽然至今很多人都见仁见智提出了很多标准,但是我认为最好;其三,增加所得税的比例,尽快对财产转移、转赠及遗产税进行征收。查看全文>>
个人所得税与GDP挂钩的合理推算
注:以上推论结果的假设前提是最初的800元起征点的测算合理、合法。查看全文>>
    问题的关键在于如何科学制订个税起征点。民生大事,税收法治,哪一项都马虎不得,只有以认真求实的精神,以各方和平博弈的态度,才能得到最佳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