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汉黄 刘汉黄命悬一线,社会救助正当其时_大旗社会_大旗网

刘汉黄一审被判死缓 网友网上声援捐款赞成轻判

  11月2日,断手工人刘汉黄捅死台商一审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同时赔偿被害人120多万元。刘汉黄当庭表示上诉。
  刘汉黄,一个贵州边远山区的农民工,小学毕业后就辍学在家。后出外打工谋生,供两个弟弟读书,因公导致右手掌被截肢。然而无论是第一次仲裁赔偿金10万,还是第二次法院判决的17万,公司拒不赔偿。在诉讼期间,公司多次欲驱赶刘汉黄出公司,刘以死相逼得以留在宿舍。终因在与公司高管的冲突中刘汉黄没能控制住自己的情绪,导致两死一重伤的惨剧。
  事实上,从此案发生至今,网友们的议论都未曾间断过。他在网上获广泛支持乃至赞誉,以至于成了“英雄”。有网友赋诗云:“狮虎猎物获威名,可怜麋鹿有谁怜?世间从来强食弱,纵使有理也枉然!”
  坊间的舆论赋予刘汉黄一案浓重的悲剧色彩,业已盖过了法律判决是否公正的问题,有网友甚至评论该案的法律价值远及不上其在社会学上的警示意义。
   2日,这则一审消息经报道之后,再次引起网友的广泛关注。很多网友认为死缓判得太重,而呼吁捐款赔偿减刑者亦有之。(因积极赔偿被害方经济损失并获其谅解的,人民法院依法可酌情从轻处罚。)
    其实,自从刘汉黄事件被报道后,已有工人网友组织为刘捐款。目前网络上有专门为刘汉黄捐款的QQ群,截至2009年10月31日,刘汉黄父亲刘方的工行账号已有72笔捐款捐入,总共12520元。据称,这些捐款者是极为普通的工人。同时,众多网友也在网上声援救助轻判刘汉黄。

媒体评论:刘汉黄案,悲哀得让人窒息绝望

羊城晚报:刘汉黄案,悲哀得让人窒息绝望
  转型社会、弱肉强食、丛林法则,制造了刘汉黄悲剧。如果无视这悲剧的根源并加以纠正,悲剧必定会继续上演。而刘汉黄案对公众情绪的冲击尤其让人不安。刘汉黄在网上获广泛支持乃至赞誉,以至于成了“英雄”,在此背后其实隐喻了公众的普遍焦虑,一些弱势社群感同身受之余直接将自己置换成了刘汉黄,体验着那种悲愤、无奈和绝望的煎熬。必须引起的思考是:制度为何总是失灵?像刘汉黄那样的弱势群体总是无助无奈而悲愤绝望?查看详细
 
新华网:是谁在制造刘汉黄一类的悲剧?
  近年来关于农民工工资、权益保障的问题越来越突出,涌现的为农民工讨工资、讨说法的个人层出不穷。这是因为农民工在文化素质、知识积累上处于相对的弱势。然而农民工从事着社会最基础、也是最繁重、劳累的体力劳动,他们的身后常常背负老人生活、孩子上学的负担。他们的劳动无论是形式、还是价值,都应该得到体现与尊重。中国目前的农民、农业占了社会的大部成分,难道这个公司的管理人员天生就优越无比?为什么就那般漠视刘汉黄的劳动与做人的尊严?查看详细

南方网:杀死万恶的资本家?刘汉黄何以又成网络英雄?
从少年阿星杀死工厂主管,到农民工王斌余讨薪不成连杀四人,再到刘汉黄“伏尸二人”的布衣之怒,正是社会的确存在的某些不公、漠然与断裂,使那些最温顺、处于最弱势地位的农民工变成了残忍的杀人者,同时让他们获得了一阵阵奇异的喝彩。也正是这样的缘故,我从来不敢寄望于所谓“旁观者的公正”,因为事实上,在任何一起事件背后,当每个人尚未丧失感受能力,也就没有人是真正的旁观者,也就没有人“可以超然事外地看待社会中的各种利益关系”。查看详细

网友、工友、律师呼吁:捐助刘汉黄

律师呼吁:工友及社会各界朋友捐款救援刘汉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黄尔梅在新闻发布会上的表态,积极赔偿被害方经济损失并获其谅解的,人民法院依法可酌情从轻处罚。结合最高人民法院从2007年收回死刑核准权及其他近年来的一系列举措,充分表明了最高审判机关日益严格控制死刑的趋势。因此,为了让单手怒杀台商的工伤工人刘汉黄获得公平的对待,免于死刑,我们呼吁广大工友和社会各界朋友,大家手牵手,一起为救援刘汉黄贡献一点力量。
    哪怕少抽半包烟少喝二两酒,给刘汉黄捐一点,齐聚大家的力量,一起来救援工人刘汉黄吧!查看详细
 
工人论坛呼吁:团结捐助刘汉黄,关注工伤工人生存权
  使刘汉黄及其家庭能向被害方提供其要求的140万赔偿并获其谅解,则其免予一死并非没有可能,但更需要广大工友和社会各界朋友的关注和支持。比如说,一个人捐了10万,与一万个人每人捐10块,效果显然是不同的。更何况凑集这笔钱,同样需要大家的捐助。这笔赔偿包括了几个被害台商家属提出的死亡赔偿金等费用,总额1441951.4元,细目清单详见小刘的辩护律师手记。
  为了让工伤工人刘汉黄获得公平对待,免于死刑,我们呼吁广大工友和社会各界朋友,大家手牵手,一起为救援刘汉黄出力。捐助救援刘汉黄,维护我们每一个劳动者的生存权和尊严!查看详细

红花草呼吁:工友及社会各界朋友捐款救援刘汉黄
  备注:捐款救援刘汉黄行动发起方为刘汉黄家属,红花草机构不是发起和组织者,仅作为发出呼吁的一方向各位传递这样一次捐款救援刘汉黄的行动,并协同家属和律师发布账目信息,不承担其他任何的组织责任。
  截止2009年10月9日,参与捐款救援刘汉黄行动的朋友,已有15人捐款。大多数捐款者为工友。查看详细
 
工友:声援工伤工人刘汉黄
  这是我们工伤工人的强烈心声,让刘汉黄有赎罪改过的机会,彰显法律的人性;通过此案让工厂知道关注工人的权益,重视安全生产,对国家社会都是一件好事。人的生命只有一次,谁不会珍惜呢?谁会拿自己的命来开玩笑呢?查看详细
 
关于救助刘汉黄的呼吁
  我们的捐款,最想是能救刘汉黄性命,也想安抚他心碎的父母,让他们的法律费用、往返的交通住宿费用、律师费用有个着落,让他的弟弟能有书读.....
  杯水车薪,聊表心意而已,
  众人拾柴,说不定能有奇迹发生。查看详细
 
网友支招:马锡五活着会怎样审理刘汉黄案?
  不知孟主任、管律师能否基于上述思路,努力设法与倪、何和全总取得联系,努力求得他们的指导意见和道义支持?要紧扣倪主编所提到的全国法院系统正在搞的“人民法官为人民”之主题实践活动,在辩护过程中对受理法庭明确提出:必须以“人民法院为人民”这一基本准则,来审理刘案。并用人民对审理判决结果满不满意,来衡量判案的高低优劣性质。查看详细
 
网友呼吁:我拿什么来拯救你——刘汉黄
  前两天东莞中院终于就轰动一时的所谓“刘汉黄刺杀台湾高管案”正式开庭,我也是通过电视及报纸媒体更加详细地了解了这一案件的前因后果。这本是一个该唤起更多人关注的案件,但反响似乎不是很大。对于东莞市各层面及部分媒体对此案件的关注方式,我个人也不敢苟同。这个案件如果按这种基调,或者在此氛围下定性,无疑是损害了东莞市的形象,也伤害了六百万“新莞人”的心!查看详细

评论

捐款帐户

刘汉黄父母和村民
    捐款帐户: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
    账号:6222 0224 0800 0856 883
    户名:刘方(刘汉黄的父亲)

刘汉黄一审被判死缓

刘汉黄:为什么要苦苦相逼啊?
  2日下午,法官宣读完判决书,问刘汉黄有没有意见时,刘汉黄叹口气。他说,第一次仲裁时被判获赔10万元,第二次法院又判他获赔17万元,最终展明公司都以各种理由拒不赔偿。刘汉黄情绪激动起来,他大声喊道:“我已经低了两次头,为什么还要苦苦相逼啊?”
  宣判后,刘汉黄表示,自己杀人是被逼而为,法院量刑过重,他要上诉。

律师:写6000多字的辩护词
  刘汉黄一案庭审时,刘汉黄的辩护律师管铁流写了一份长达6000多字的辩护词。
    管铁流呼吁,面对一些遭遇伤病巨变的社会成员,我们断不能漠然置之,“不要让被扭曲的人伦关系继续畸形地发展下去,请理性地对施暴者予以应有的但与其罪行相当的刑事处罚,还社会本来应有的和谐”。

法院:酌情从轻处罚判处死缓

  法院表示,对刘汉黄本应依法予以严惩,但综观本案的前因后果,被害人一方在起因上负有直接过错责任,刘汉黄亦有值得同情之处。加上他在法庭上认罪态度好,有悔改之意,因此法院依法对刘汉黄酌情从轻处罚。

法官:回顾事件经过心感沉痛
    刘汉黄杀人案的审判长是东莞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副庭长张海亮,宣判后,张海亮告诉记者,刘汉黄一案影响很大。张海亮说,主审刘汉黄一案期间,每次回顾整个事件经过,都感到很沉痛,“刘汉黄的案件带给我的是心理的创伤”。查看详细

律师手记:非为一个人的辩护(十)

  他第一个说出来的,让我吃了一惊:你在庭上说到的我家里面的那些事,我都不知道呢,这样讲怕不太好。会给家里带来阴影。
  我反复地告诉他:第一,要争取轻判甚至无罪,精神鉴定是必需要做的;第二,之前已特地向他家人征求过意见了,家人明确表示同意提供这方面的信息;第三,以他们家乡的通信现状,庭审方面的详细信息很难传得过去。
  他掂量了一会,然后说:反正都成了既成事实了,我也不是要怪罪你。只是,我不想给别人一种印象,好象我是在讨别人的同情。如果我要去乞讨或者甚至抢劫,我也不至于落到现在这种结局。
  ……
  我劈面问了一句:你为什么会想到下跪呢?
  所以有此一问,乃是刘汉黄当庭那一跪,极大地震惊了我,很多朋友也都觉得无法接受,也无法理解。
  他说:我想到毕竟是死了两个人,特别是看到家属那边列出的几个都还是很小的小孩子,他们其实也是很无辜很可怜的,我就觉得很难过,凭良心说,“一人做事一人当”,不应该连累那么多人。查看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