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食品安全看老百姓的生存状态
受“苏丹红事件”影响,人们不禁会有这种疑问:到底我们能放心吃什么?还有哪些产品存在安 全问题?不只是食品安全,住房问题、交通安全等困扰一直挥之不去,我们不只是要一个说 法,更需要一个健全的保障制度来保障我们的安全。
一直以来,人们对蔬菜水果农药残留、动物检疫及兽药残留的警惕性总是很高的。可是 据查,我国1995年施行的《食品卫生法》仅对104种农药在粮食、水果、蔬菜、肉等45种食 品中规定了允许的残留量,而国际食品法典则对176种农药在375种食品中规定了2439条农药残留标准。这又说明什么呢?在商家眼里利益为先,作为弱势群体的消费者的利益又该由谁 或者由怎样的制度或措施来提供保障呢?如果民间利益和商家既得利益没有得到很好的协调,前景将是不容乐观的。
>>>详细
看看欧美国家如何保证食品安全
美国:检查官入驻加工厂
在美国,食品加工的所有环节都要受到农业部食品安全检查官的监督和检查。这些食品安全检查官在屠宰场、食品加工厂等单位都有专门的办公室,他们驻扎在那里,对食品生产过程层层把关。
政府授予食品安全检查官许多特权,使他们可以进入食品加工单位的每一个角落,检查每一道工序,抽查每一件产品。这些检查官都经过专业训练,一旦发现问题,就会放上一块印有“拒绝”字样的牌子。如果牌子被放在生产器具上,员工就必须立即对器具进行消毒,等到检查官把牌子收回后,工厂才可以继续生产。食品包装上贴了检查官签发的合格证,食品才能出厂。
为了防止检查官被厂家收买,政府规定检查官6个月就要更换一次。检查官不许接受礼品和请客,一经发现,立即解职。